近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一家餐馆被指对本地人和外地游客使用不同价格的“阴阳菜单”,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反映,该店本地人消费羊肉为198元,而外地游客则需支付298元。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8月2日的通报中确认,已对涉店进行现场核查并于当天立案调查。有报道称涉事门店电话现已关机,疑似已暂停营业。
这种设置“阴阳菜单”的行为无异于制作“宰客清单”,本质上是一种欺诈。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严重损害了当地旅游和营商环境的形象。然而,此类现象并非孤例。例如,在山西五台山景区,监管部门曾在某饭店查获两本价格不同的菜谱,如尖椒肉丝分别标价25元和28元,莜面栲栳栳标价28元和38元,手法类似。
日常消费中,许多顾客习惯于饭后扫码支付后即离开,很少仔细核对账单,这种习惯容易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除上述内外不同定价的模式外,有的餐厅点菜时用低价菜单,结账时却用高价菜单收费;也有的虽然菜品相同,但包间价格却远高于大厅。这些均属于价格欺诈。
经营者使用虚假或令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明确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同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也指出,价目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诱骗购买的行为构成欺诈(第六条第(一)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如有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增加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
这一案例为所有餐饮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制定价格必须严谨规范,玩弄“阴阳菜单”的欺诈手段终将被揭露和惩罚,最终“坑”掉的是自身的信誉和经营前景。对于消费者而言,防范之道在于养成“先问价、仔细核单、留存凭证”的习惯。一旦发现价格欺诈迹象,应果断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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