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深度融入社会生活,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风险也日益突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揭示了利用AI技术生成“动态人脸视频”实施犯罪的骗局。
2024年3月,某金融机构风控系统发出警报,短时间内20余个用户账户被频繁异地登录。其中5名用户的支付密码和绑定手机号被篡改。受害人朱女士的账户支付密码在十分钟内被多次尝试修改,最终攻击者竟通过了人脸识别验证,完成了手机号重新绑定。记录显示,该账户随后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两部价值15996元的手机。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符某。案件移送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徐佳分析认为,符某并非直接窃取实体银行卡或侵入账户转移资金。其行为核心在于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软件绕过人脸识别验证,冒用被害人身份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导致银行错误支付财产。这种行为模式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此案不仅涉及信用卡诈骗,更严重威胁千万用户的生物信息安全!”徐佳指出,金融敏感信息泄露叠加AI技术滥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此,玄武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团队,确立了“刑事打击+民事追责+综合治理”的全链条办案思路。
办案团队全面勘验符某电子设备,提取并梳理公民个人信息,核实数据来源与真实性。最终认定符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高达195万余条,其中包含1115条金融账户敏感信息。2024年7月,玄武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信用卡诈骗罪对符某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符某对指控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认罚。针对辩护人对公益损害赔偿金额的异议,检察机关强调,符某行为不仅造成已知被害人财产损失,更导致大量被侵权人实际损失难以追溯。公益赔偿旨在修复受损社会秩序,并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最终,玄武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10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符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需公开赔礼道歉、删除非法获取的信息并赔偿损失。
“判决落地并非终点,筑牢公民信息数字安全防线才是关键。”结案后,玄武区检察院干警及时走访涉案金融机构,针对人脸验证系统漏洞送达《风险提示函》,建议引入多因素认证等技术强化防护。经过整改,该机构的人脸识别系统已完成优化升级,能够有效识别并拦截AI生成的“动态人脸视频”攻击。升级后的系统已成功防御多起同类攻击。
检察机关特别提醒: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侵害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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