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络平台上存在大量仿冒账号、“高仿账号”现象。这些账号通过精心伪装,混淆视听,达到吸引流量甚至牟利的目的,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以某社交平台博主“××美妆课堂”为例,其拥有230万粉丝,但通过关键词检索,会跳出数十个名称高度相似的账号。这些账号昵称仅通过添加“小助手”、“日记”、“分享官”等后缀与原博主稍作区分。更甚者,其发帖内容和形式与原博主“如出一辙”,头像也是将原博主照片微调后直接使用,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差异。
其中,“××美妆小助手”凭借8.7万粉丝长期盘踞美妆类账号推荐榜前列,导致不少粉丝误以为这就是博主“××美妆课堂”,甚至在评论区留言“终于找到正品账号了”。而“××美妆日记”的粉丝中也有大量是误认关注者,在原博主发布澄清视频后,其关注人数骤减近三成。
这种现象不仅限于普通博主,明星、名人更是被“碰瓷”的重灾区。一些人为了吸引眼球或图谋利益,会先搬运原博主往期视频内容,通过精心剪辑拼接规避平台查重机制,让粉丝误以为是原博主的“小号”或“合作账号”。随后,他们便以各种活动为诱饵,诱导用户上当受骗。
例如,北京大学教师韦东奕开通短视频账号后,短时间内粉丝突破1700万,引发现象级关注。这股热度立刻吸引了大量“寄生账号”。某平台一账号不仅使用了韦东奕标志性的“矿泉水+馒头”头像,简介还刻意标注“专注学霸好物推荐,韦神同款精选”,注册仅48小时粉丝就破万。该账号在今年高考期间发布“9.9元高考幸运绳”图文,宣称是“韦神同款祝福,助你金榜题名,内含韦神手写祝福卡片”,单日销量突破3000单。后经证实,此账号与韦东奕毫无关联。
另有一个宣称自己是“韦神女友”的账号则走情感营销路线,发布大量“与韦东奕的校园恋爱故事”内容,利用粉丝的好奇心和八卦心理积累8.3万粉丝后,开始推广售价299元的“脱单课程”和“学霸同款情侣饰品”。
明星方面,如歌手周杰伦入驻某短视频平台后,立即出现了以“周同学”、“周JAY”等为名的多个高仿账号。这些账号使用周杰伦官方账号玩偶头像,伪装成“音乐人”认证账号,有的已开始带货。靳东、蔡国庆、刘涛等明星同样被大量仿冒,内容雷同,往往将明星影像资料配上煽情音乐和诱导性文字骗取流量。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碰瓷”行为有时直接导致财产损失。今年寒假,浙江杭州10岁女孩小冉在使用外婆手机时,因误信某平台推送的“某明星工作室企业账号二维码”信息,被假冒的“警官”以“配合调查洗清嫌疑”为由,诱导其通过外婆手机银行多次转账。
此外,AI技术的滥用让“碰瓷”社交账号进入“高精度造假”时代。此前在短视频平台流传的“某院士推荐美白护肤品”视频即为典型。画面中,该院士身着白大褂,在实验室背景前详细讲解产品成分,并声称“亲身使用三个月,效果非常好”。账号名称和简介都标榜“专家严选”,视频还穿插了“院士工作照”等素材以增加可信度,导致很多人购买。该院士事后紧急辟谣,称其从未研究、宣传过这类产品。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孝贤指出,社交账号“碰瓷”的核心在于身份混淆对市场识别秩序的影响。即使未完全复制原标识,只要可能导致用户瞬间混淆,即构成“引人误认”。这种混淆的认定关键在于侵权账号的整体行为轨迹,例如引导粉丝留言、伪装参与热点事件或使用名人关键词等吸引流量的手段,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碰瓷’社交账号可能承担多种法律责任。”姜孝贤强调,“侵犯姓名权、肖像权构成民事侵权;利用AI伪造名人形象打广告涉嫌欺诈;冒充他人诈骗触犯刑法;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承担行政责任。若内容对被‘碰瓷者’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侵犯其名誉权。”
值得注意的是,除“碰瓷”者外,平台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姜孝贤分析,根据相关法规,网络平台若未能履行安全管理、内容审核及用户身份验证等义务,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绝整改,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若造成违法信息广泛传播等严重后果,涉嫌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如未履行内容监管义务导致消费者或商家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尤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平台很可能需与违规方共同担责。
因此,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治理“碰瓷”账号乱象,关键在于网络平台切实履行监管义务。
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官丙权指出了AI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利用AI合成名人形象、声音进行“碰瓷”的内容高度仿真,传统手段难以识别和取证。权利人查找证据证明AI生成内容的来源和侵权行为通常耗时且成本高昂。技术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也增加了追踪溯源的难度。
姜孝贤建议,平台应建立严格的账号认证与审核机制,运用人脸识别等技术确保账号真实性。对疑似仿冒账号应及时采取限流、下架等措施,同时优化推荐算法,避免将高仿账号混入信息流。政府与监管部门应协同发力,加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蹭热点”“标题党”等行为。同时,“被碰瓷者”也应积极举报仿冒账号,保障自身权益。
为此,上官丙权建议:“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或通过司法解释,明确AI生成内容的法律边界和责任划分。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对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内容标识的具体要求。平台应在此基础上开发专门的AI识别系统,用于检测仿冒账号、虚假内容等行为,提高效率。此外,引入水印、数字签名等技术标明AI内容,也是防止滥用的有效手段。”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版权侵权联系电话:400-1191-838
扫描二维码
下载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