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易动决策网报道 道路运输行业中,货运车辆挂靠经营现象十分普遍,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亦屡见不鲜。近年来,网络货运平台兴起进一步推动该模式普及,但部分物流公司借管理费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却在车辆监管、运费结算等核心责任上推诿,甚至利用格式合同设陷阱拖欠款项,导致货车司机权益受损。
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担?
郑州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例颇具代表性。货车司机王某驾驶的车辆挂靠于某运输公司,实际车主为赵某,王某受雇于赵某。工作中王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向运输公司及代缴工伤保险的管理咨询公司索赔遭拒。法院审理发现,王某与两公司均无劳动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终判决运输公司支付王某相关工伤待遇。
车辆所有权如何认定?
另一起纠纷聚焦挂靠车辆权属。赵某购3辆货车挂靠甲运输公司运营,后因甲公司涉诉,车辆被法院查封。赵某提出执行异议,称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并占有使用车辆。法院审查认为,双方挂靠协议真实,结合购车款支付、车辆实际控制等证据,判定车辆归赵某所有,裁定解除查封。专家指出,机动车登记并非确权依据,需结合挂靠合同、出资及占有情况综合认定。
规范路径:司机防范与监管强化
业内专家指出,挂靠纠纷频发源于协议权责错位、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及监管模糊。建议个体司机提高风险意识,优先选择规范企业挂靠,签订协议时细化权责,防范“阴阳合同”;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及保险单据,避免挂靠公司作假。职能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建立挂靠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履约情况、费用规范等纳入信用记录,同时通过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道路运输行业中,货运车辆挂靠经营现象十分普遍,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亦屡见不鲜。近年来,网络货运平台兴起进一步推动该模式普及,但部分物流公司借管理费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却在车辆监管、运费结算等核心责任上推诿,甚至利用格式合同设陷阱拖欠款项,导致货车司机权益受损。
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担?
郑州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例颇具代表性。货车司机王某驾驶的车辆挂靠于某运输公司,实际车主为赵某,王某受雇于赵某。工作中王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向运输公司及代缴工伤保险的管理咨询公司索赔遭拒。法院审理发现,王某与两公司均无劳动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个人挂靠单位对外经营,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终判决运输公司支付王某相关工伤待遇。
车辆所有权如何认定?
另一起纠纷聚焦挂靠车辆权属。赵某购3辆货车挂靠甲运输公司运营,后因甲公司涉诉,车辆被法院查封。赵某提出执行异议,称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并占有使用车辆。法院审查认为,双方挂靠协议真实,结合购车款支付、车辆实际控制等证据,判定车辆归赵某所有,裁定解除查封。专家指出,机动车登记并非确权依据,需结合挂靠合同、出资及占有情况综合认定。
规范路径:司机防范与监管强化
业内专家指出,挂靠纠纷频发源于协议权责错位、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及监管模糊。建议个体司机提高风险意识,优先选择规范企业挂靠,签订协议时细化权责,防范“阴阳合同”;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及保险单据,避免挂靠公司作假。职能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建立挂靠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履约情况、费用规范等纳入信用记录,同时通过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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