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子女老人财产继承问题引发广泛讨论,尤其在无人继承时如何处理。多位公民提出疑问: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遗产能否由旁系亲属接手?为何有些财产(如房产)会最终归国家所有?记者针对这些热点进行了调查,发现北京、上海等地区都有相关判例。这些案例展示了法院在裁判时如何严格遵循民法典原则,确保遗产分配公平、公正。
北京一位张女士病逝后,留下100多万元的现金资产和一套400万元房产无人处置。她父母双方的多位亲戚提出诉求,要求分割全部遗产。亲戚们声称,他们在张女士生前提供了帮扶,如陪她看病、照顾日常生活等。但法院在审查时注意到,张女士生活基本自理,主要由一位亲戚频繁帮忙开车就医(病历中还有亲笔签名),其他人只偶尔出力。最终,法院将100多万元分配给他们:贡献较大者得20%,其余各获10%,但房产被裁决归国有。这与上海一案例类似:一位老人猝死留下430万元现金和一套房产,堂弟分得130万元后,余下财产也划归国家。
针对为何房产无法由亲戚继承的问题,主审法官解释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须归国家用于公益;如果亲属未尽完全扶养责任,不能超额获分财产。在上述案例中,旁系亲属已依据扶养程度拿到等价现金份额,因此无权再分配房产。北京法院在判例中强调,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并走访社区核实帮扶事实(如居委会描述),才做出财产分配的区分——现金象征补偿,而房产因价值巨大且无义务关联归国家。
补充一个相关新闻:上海九旬老人王达将一半房产留给外甥女周小冬(公证遗嘱中确认),两人共同居住28年,周小冬在生活起居中全程照料。老人去世后,亲生女儿提起诉讼质疑遗嘱。一审因证据不足(如未在60天内接受遗赠)只判外甥女获部分份额。但二审法院(上海市一中院)查明周小冬明确接受遗赠,推翻原判并将全部份额归外甥女所有。这印证了《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则:受遗赠人需在得知后60日内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整体来看,法律通过判例示范遗产管理需结合社会因素和条文规则。遗产归国不是首选,但能预防纠纷,促进公共福利。民众在未立遗嘱时,应早做准备,避免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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