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离婚纠纷中的孩子难题:上海法院的创新实践
许久未见儿子的尹先生,终于在上海宝山法院的涉少执行接待室,拥抱到了仅仅一周岁的孩子。此前,在妻子起诉离婚后,孩子被悄然带走,杳无音讯。得益于法院即时签发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这位父亲才得以重拾父子团聚。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往往成为争执的核心。现实中,抢夺、隐匿孩子者有之,难以独立抚养者有之,甚至推卸抚养责任的亦不乏其人。这不仅是家庭纠纷的复杂环节,更是家事法官面临的一大审判难点。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未家庭)成立一周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深入探访,梳理了应对这一难题的“上海经验”。
“上海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摇篮,设立高院未家庭旨在强化指导职能,回应群众对司法保护的新期待。”上海高院副院长王光贤强调。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分类分级施策”机制,便是该庭创新实践的成果之一。其核心在于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贯穿始终,全力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所需的司法支持。
深化家庭责任:督促履行监护职责
“我们现在打算好好抚养两个孩子,决定不离婚了。”当虹口法院法官曹艳梅进行回访时,曾经的夫妻阿佳和阿伟坦陈了自己的转变,为当初相互推诿抚养责任表达了愧疚。先前,这对夫妻因琐事频发冲突闹至法院要求离婚。阿伟要求抚养次女,而当时无业的阿佳则不愿承担长女的抚养责任。法官反复释法明理,二人仍旧拒绝承担长女的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并对双方推卸责任的行为予以严肃训诫。
曹艳梅法官解释,离婚判决的核心标准固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但当牵涉未成年人时,必须特别慎重。孩子们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其生活照料、情感需求等都亟需父母的关爱与担当。因此,司法必须有效引导当事人认识并履行应尽的家庭和社会职责。
“督促父母承担养育之责”,已成为上海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坚定不移的司法方针。已在少年司法领域深耕二十余年、现为上海高院未家庭副庭长的顾薛磊告诉记者,从法院不同年代的宣传片就能看出理念演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呼吁“爸爸妈妈,你们不要离婚”、判决侧重维持婚姻,到如今倡导“离婚了,我们还是最爱你的爸爸妈妈”,司法愈发尊重个体的婚姻选择权,但对那些故意逃避监护职责的行为,始终保持司法否定性评价。长宁法院创办“为孩子父母学校”,正是为了指导离异父母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首要环境。婚变对孩子的冲击难以估量。在婚姻自由被日益尊重的今天,强化父母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尤为关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许莉指出。面对离婚纠纷中的复杂局面,法官需要精准评估,引导父母理性处理纷争,避免孩子遭遇“次生伤害”。
“分类分级施策”:打造精细化解纷机制
一份详实的家事调查报告为上海二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王江峰法官提供了重要参考:
· “兄妹互动亲密,建议减少分离可能性,防止环境变动造成心理创伤。”
· “原被告双方经济条件悬殊显著,虽均有抚养意愿,宜避免将经济纠葛与孩子抚养相互捆绑。”
这份报告成为王法官成功调解的关键线索。“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艰难沟通,在调查报告的支撑下,我们最终促成当事人就抚养、探视及财产分割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这起复杂的离婚上诉案件。”
类似情况在上海法院并不鲜然。通过长期探索,上海法院逐步构建了“区分不同抚养意愿(都要、一方要、都不要)、按纠纷对孩子影响程度分级处理,并动员社会力量分担职责”的工作机制——即“分类分级施策”。
· 抚养意愿分类:对双方均强烈要求抚养的,侧重促成和解协商;仅一方愿抚养的,在离婚判决中考虑抚养费的经济补偿机制;对双方均不愿抚养的情形,则通过法庭训诫强化其责任意识,并据此为未成年子女“量身定制”一人一方案。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向父母重申其共同守护孩子成长的终身责任。
· 影响程度分级处理:所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均向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对诉讼中已发生抢夺、藏匿孩子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有权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或《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存在暴力、虐待等严重失职甚至犯罪行为的父母,则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依法剥夺监护权。
· 社会力量分责协同:为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表达权和利益最大化,上海法院整合了青少年事务社工、心理咨询师及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资源,构建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在稳固“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协作框架的同时,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体系无缝衔接,力求将离婚对孩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注入“数字之力”:赋能涉少审判精细化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份富有温度的《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触动了当事人杨先生的心弦。该提示强调:“寸草春晖,血浓于水……无论婚姻关系变化与否,都应一如既往,竭尽全力,携手为未成年子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成长空间,倾注最无私、最温暖的关爱!”这份提醒令杨先生陷入了长久沉默,放弃了一味要求尚处哺乳期的孩子脱离生母的执念。最终,在民事审判庭张冬梅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离婚诉讼期间的抚养探视事宜签署了《诉中抚养协议》,实现了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此提示的发放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施行之日,成为上海法院据此发出的首份正式提示。如今,上海法院已将此项工作纳入数字法院应用场景,一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视、监护权等纠纷在法院立案,系统将自动触发短信提示,同步推送至案件各方当事人。
上海法院积极探索以数字化驱动少年审判工作深化。一方面,聚焦关键应用场景建设:利用“数助办案”强化内部监管,提升审判质效;通过“数助便民”精准推送信息,便利当事人诉讼;借助“数助治理”向行政机关等推送关键数据,消除社会服务盲点,协同提升治理效能。
例如,“离婚案件程序空转甄别预警”、“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平台”等155个应用场景已部署到位,其中3项获评上海法院数字法院建设优秀案例。特别是“《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监督预警”场景,有效确保保护令文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及基层自治组织,强化反家暴执行力,已被列入2025年上海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
“我们正积极引入数字化手段,助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迈上更高层次,致力于打造更具中国特色、更高水准的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上海范本’。”上海高院未家庭庭长王戎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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