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今年2月,杭州临平居民小莉(化名)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陌生人远程诱导下泄露了手机验证码及母亲银行卡号等信息,导致母亲银行卡被盗刷。经查,其母亲银行卡有9笔消费记录,均显示在深圳某会员商店购买高档白酒,每笔979.9元,共计8819.1元。而小莉及家人此前并未注册过该店会员。
4天后,即2月8日傍晚,民警在某会员商店将正在盗刷消费的男子刘某当场抓获。调查显示,1月14日至2月8日期间,刘某在当地多家会员商店通过类似方式购买高档白酒300余瓶,并转卖给烟酒回收店或上家指定买家。刘某供述,自己是在网上找兼职时认识一名身份不明人员,对方让其到指定会员商店购买特定高档白酒。每次交易,刘某需提前到店,等对方提供手机号和验证码后登录会员账号,使用会员码免密支付购酒,所得钱款转给对方,自己则从中获取好处费。短短半个多月,刘某共获利1.5万元。
据悉,该会员商店规则显示,用户注册会员并绑定银行卡后,出示会员码即可免密支付。小莉等人泄露的信息被上家用于注册会员、绑定银行卡及开通免密支付,再交由刘某盗刷消费。
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临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刘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5万元。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明知会员码系上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且明知盗刷行为是窃取他人银行卡资金,仍登录绑定他人银行卡的会员码购酒,其行为构成盗窃罪。6月,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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