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已至,多地气温屡创新高,街头悄然出现一种怪诞现象:红灯亮起时,部分汽车或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为躲避烈日,纷纷就近藏身树荫或建筑阴影下,导致斑马线前空无一人,阴凉处却拥挤不堪。这种“避晒式”等红灯行为,表面是高温下的无奈选择,实则逾越了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
斑马线与停止线是法律为交通参与者划定的安全边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外;非机动车同样须在停止线外依次等候。避晒者擅自后撤或横向移动,无论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均属违规停车,埋下多重安全隐患。
“避晒式”等红灯拉大了停车间距,延长了车辆排队长度。这不仅大幅降低路口通行效率,更可能诱发后方车辆越线超车或紧贴前车“蹭阴凉”,破坏正常通行秩序。当绿灯亮起,避晒者从非标准位置匆忙汇入车流,极易打乱通行节奏,酿成事故。东南沿海某市曾发生惨剧:一名在树荫下避晒的电动车骑手,绿灯亮起时斜插抢行,被正常直行车辆卷入轮下。这一悲剧不仅暴露了法律在烈日下的无力感,更以生命为代价敲响警钟。
此类行为屡禁不止,根源在于行为人法治意识淡薄、安全观念缺失,也与执法不严导致的“破窗效应”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此类轻微违法多以默许或口头警告处理,违法成本几近于零,无形中助长了侥幸心理。
根治这一痼疾需多管齐下。首先,须全面落实“零容忍”执法理念。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交管部门应像严惩闯红灯一样,依法处罚避晒式等红灯行为。其次,可借力科技手段,如优化路口监控,精准抓拍违规避晒行为。最后,在严格执法基础上探索人性化措施,如在部分宽阔路口科学设置遮阳棚等设施。
“避晒式”等红灯绝非无伤大雅的避暑妙招,而是法律意识与规则意识在高温下消融的表现,是法律尊严在阴影中的退让。当个人便利与公共安全冲突时,法律必须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唯有让每一次违规避晒都付出代价,城市交通动脉方能畅通无阻,公共安全才能真正得到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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