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初露,在被誉为“朱鹮之乡”的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一群夜宿的朱鹮已苏醒,振翅离巢。
远处,照相机的快门声此起彼伏,来自全国各地的摄影爱好者已经提前架起“长枪短炮”,争相拍摄朱鹮翩跹起舞的壮观景象。在这些摄影爱好者的身旁,一面“野生鸟类摄影行为规范”宣传牌格外引人注目。
“这面宣传牌是引导生态摄影行业合法合规,保护朱鹮生存繁衍的措施之一。”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建军说。
洋县地处秦岭腹地,生态良好,物种丰富,吸引了许多生态摄影爱好者前来“打卡”。洋县当地也出现了一批“鸟导”,他们专门为摄影爱好者提供拍摄路线规划、鸟类识别等服务。
“2024年底,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个别‘鸟导’和摄影爱好者为了达到拍摄效果,以泥鳅等诱饵吸引朱鹮聚集,待朱鹮俯身觅食时将它们骤然惊起,迫使朱鹮频繁起落。”纪建军说,“洋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通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座谈会,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朱鹮栖息地‘诱拍’行为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会、制定野生鸟类摄影行为规范倡议书、悬挂警示牌和宣传牌、加强巡护监管力度等措施,引导生态摄影行业合法合规。”
“朱鹮是一种与人类伴生的鸟类,在水田间觅食,在村舍边筑巢。”“鸟导”之一、今年57岁的洋县草坝村村民华英说,朱鹮生性敏感,一旦受到“诱拍”等不良行为的惊扰,就会在很长时间内不敢接近人类。
朱鹮一度濒临灭绝。1981年5月,我国科研人员在洋县发现了世界上仅存的7只野生朱鹮,拯救朱鹮的行动就此展开。经过40多年的保护,朱鹮种群日益壮大。
近年来,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洋县人民法院、洋县林业局、洋县公安局、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持续探索“行刑衔接+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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