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捡到大便宜,结果全是‘托儿’!”北京刘女士被电商平台“正品特价”运动鞋吸引下单,收货却发现质量平平。翻看评价,“超赞”“物美价廉”等模板化好评充斥页面,消费者如同踏入精心设计的数字陷阱,折射出“刷单炒信”乱象的顽固存在。
识别难:虚假交易披上“马甲”
在流量驱动下,“刷单炒信”形式日益隐蔽。打着“会员福利”旗号的探店邀请——“打卡拍照发五星好评,免费享双人套餐!”——正成为其新伪装。部分商家为规避监管,组织“用户体验官”招募消费者,购物后以红包返还本金及佣金,构建更具迷惑性的虚假闭环。
江西吉安市场监管局2024年查处的一起案例中,某科技公司通过微信招募刷单人员,以免单、礼品、红包为诱饵,要求接单人搜索关键词进入店铺,浏览5至7分钟后下单。这种将刷单嵌入真实消费的模式,大幅增加了识别虚假评价的难度。
法律红线:虚假交易本质属违法
“刷单炒信”本质是通过虚假交易和虚构评价,虚增销量信誉误导消费者。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唐青林指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该行为还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对同业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当前刷单产业链利用社交平台、群控软件分散操作,甚至借助境外服务器逃避追踪,传统执法手段面临挑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邓辉表示,平台算法虽能识别部分异常数据,但对隐蔽化、跨境化技术刷单的动态监测能力不足。同时,消费者维权常因实际损失(如商誉贬损)难以量化而动力不足。
治理难:平台规则存漏洞
平台制定的排名与推荐权重规则,使店铺视其为核心竞争力,也为“刷单炒信”提供了滋生土壤。
2024年4月,浙江云和公安破获一起团伙式刷单案。范某某等人开发“云创助手”等刷单软件,搭建后台招募人员组建工作室,通过虚假交易为全国20个省5000余家商户刷单2000万条,制造虚假评论、点赞4000万条,严重扰乱网购环境。
邓辉分析,此类团伙案折射网络黑灰产规模化、技术化趋势,衍生多重犯罪链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注册“小号”、实施刷单诈骗、窃取平台数据等,危害已超越单纯市场秩序。
更有甚者,平台内部人员与外部勾结作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某互联网公司电商部员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勾结外部人员张某,借助平台规则漏洞刷单虚构交易,骗取补贴150余万元,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获刑。承办法官指出,此类高仿真刷单手法使平台风控系统形同虚设。
破局之道:合力共治构建诚信环境
根治“刷单炒信”顽疾,需凝聚电商平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社会合力。
2024年4月,四川省消委会对成都某公司长期组织虚假评价、虚构消费数据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2025年2月,法院判决该公司公开道歉并以参与公益活动承担责任。此举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产生了广泛的警示教育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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