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代市镇法庭调解了一起颇具特色的离婚财产纠纷。与城市离婚案不同,此案焦点并非房产或存款,而是双方共同饲养的53只家禽——29只鸡、22只鹅与2只鸭子。这些家禽不仅大小不一,且数量为单数,分割难题成为双方僵持的核心。
原告杨大哥(化名)与被告涂大姐(化名)均为农村居民,务农与养殖是其主要收入来源。承办法官陈茜介绍,由于双方分属不同行政村,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无法跨村分割,家禽便成为调解关键。涂大姐强调几只大鹅由自己亲手喂养,杨大哥则反驳称对小家禽同样投入心血,二人均主张对家禽的付出更多。
面对大小不均的禽群,陈茜提出两套方案:鹅群按体型分组或市场价折算差价,鸭子平分。而29只鸡的数量单数让分配陷入僵局。法官建议:"剩余一只鸡可由双方共同食用,或由得鸡方补偿对方。"未曾想,"一起吃鸡"的提议竟促成共识。最终二人约定:共食此鸡后办理离婚手续,以温情方式终结争执。
陈茜指出,此类"财产简单而情感复杂"的案例在农村离婚纠纷中日益普遍。"牲畜与庄稼凝结着共同劳作的情感,处理需兼顾法与情。"她强调调解遵循"两个尊重":法律上严守宅基地政策,习俗上贴合农民"以和为贵"的理念。此案中,男方用电动车载女方往返法庭,双方还允诺未来房屋使用"保持独立,互助照应",体现农村人际关系特有的韧性。
随着热气腾腾的鸡汤上桌,22只鹅和2只鸭也分属新主。陈茜感慨,法律精细化时代更需"田间智慧"——机械执法或激化矛盾,而通过"实物分割+情感疏导",让共同养大的家禽以共享方式谢幕,恰是乡土社会最体面的告别。这锅看似寻常的鸡汤,实为法律适应乡村生态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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