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网约车私下交易看似能省点钱,一旦出事却可能陷入维权困境。近日,成都崇州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为这种“私单”行为敲响了警钟。
2023年11月,杨某与符某计划从外地前往崇州,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了一辆顺风车。平台派单后,符某与司机肖某通过微信联系,双方协商取消平台订单,改为线下直接交易。然而,行程中肖某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肖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后,杨某将司机肖某、网约车公司、涉事车辆投保的财产保险公司及汽车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
崇州法院审理后指出,杨某、符某通过平台预约顺风车后,与肖某协商取消平台订单、选择线下交易,双方建立的运输服务合同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肖某在履行运输义务时未安全驾驶致杨某受伤,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同时查明,涉事车辆登记在某网约车公司名下,该公司已为车辆在某汽车保险公司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最终,法院判决司机肖某赔偿杨某3万余元,汽车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10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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