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凶宅”,通常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住宅。但当隔壁房屋出现死亡事件,自己所购房屋是否也受影响?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一起相关纠纷,买方在过户时发现隔壁曾发生爆炸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重伤,遂起诉中介隐瞒信息。法院认为,此类重大信息必须如实告知。
2021年3月,王某通过中介机构购买刘某位于东城区某小区的房屋,支付了房款及14万余元中介费。办理过户时,王某得知隔壁房屋2006年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炸穿数层楼,造成一人重伤死亡,多人受伤,王某所购房屋墙壁也因爆炸修复。王某认为中介明知事故却未告知,导致其购房意愿受损。交涉无果后,王某起诉卖家刘某和中介要求赔偿。刘某赔偿40万元后,王某撤诉,转而单独起诉中介,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及利息。
庭审中,各方争论激烈。王某称中介长期在该小区工作,应知晓事故详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其损失。中介辩称其门店2009年开业,事故久远难以查证,曾尝试向派出所、物业核实但未果;合同已注明王某知晓隔壁爆炸,且成交价低于市场价,证明王某知情;房屋成功过户,服务已完成,不应退费。中介还强调,合同仅约定所购房屋内无死亡事件,隔壁事故不算“凶宅”。第三人刘某则表示,纠纷已通过40万元解决,王某再诉属重复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购房作为重大决策,与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如隔壁死亡事故)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影响买方心理和房屋价值。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应更仔细核查伤亡情况,其工作存在瑕疵。最终,法院判决中介退还王某部分中介费4万元,但驳回退还全部费用及利息等请求。
法官王亮提示,房产中介在居间服务中应诚信尽责,主动核查并告知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或买方意愿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凶宅”或紧密关联的事故伤亡,这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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