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一袋来自菜市场的牛奶,不仅考验了一位老人的尊严,也检验着一家企业的法治意识与温度。
王大爷像往常一样,拎着从菜市场买的牛奶和馒头走进家附近的超市。他没想到,这次普通的购物竟成了一场噩梦的开始。
在收银台结账时,收银员突然要求检查他的手提袋。当发现袋中有牛奶时,收银员立即高声质问:“这牛奶是不是从我们超市拿的?”
尽管王大爷当即出示了购买凭证,收银员仍坚持认为他“偷窃”,并叫来保安将老人围堵在服务台。
事件缘起,半小时的委屈
监控显示,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老人不断解释,而收银员反复用“偷东西”“为老不尊”等字眼对其进行呵斥,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和指指点点。
经过超市方面核实,超市牛奶的批次与王大爷所持牛奶的批次不同,保安这才放其离开。王大爷回家后越想越气,认为收银员非法搜查手提袋并言语侮辱,严重侵犯其人格权利。
王大爷找到超市负责人投诉此事,希望得到合理解释和道歉。然而,超市负责人却认为这只是员工的个人行为,表示愿意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但拒绝承担其他责任。
维权困境,超市的三重“挡箭牌”
面对王大爷的正当投诉,超市负责人抛出了三个“挡箭牌”:一是员工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保护超市的财产利益;二是赔偿会打击员工积极性;三是财务制度不允许。
“实在不行我们给王大爷送一箱牛奶表示歉意吧。”超市负责人面对气愤的王大爷及其亲属这样表示道。
超市负责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王大爷的女儿:“如果今天受辱的是超市老板的父母,他们会用一箱牛奶打发吗?”
调解突破,灵魂三问的力量
在双方情绪激动之际,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员发现本案折射出老年群体维权的典型困境:
当事人往往更在意名誉而非金钱;老年人的举证能力薄弱;心理创伤被严重低估。
面对超市方的消极态度,调解员抛出一连串拷问:
一是“超市是否有权对顾客搜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二是“自证清白后为何继续羞辱?”收银员多次使用言语对王大爷进行羞辱,侵犯了其名誉权。
三是“如果这是您的父亲,您会作何感想?”调解员通过调取监控画面,用“场景重现”的方式唤醒超市方“良知”。
解决方案,超越金钱的补偿
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超市负责人表示将举办正式仪式向王大爷表达歉意,同时以本案为教材开展全员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超市负责人承诺未来将从“防贼式管理”转向“信任型服务”,并建立“可疑行为处置指南”,如礼貌邀请当事人至办公室核实情况。
“现在去超市,工作人员老远就笑着打招呼,前两天还给我送了新年大礼包呢。”回访中王大爷的这句话为这场维权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王大爷的维权故事见证了人民调解在平衡效率与公平、法律与人情方面的独特价值。
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站出来维权,当调解员用专业与温度化解坚冰,当企业最终实现“危机变转机”,每一起纠纷的解决都将成为法治建设的一个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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