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胡先生(化名)因无法忍受电话和短信推销的持续骚扰,近日将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胡先生不仅当庭获得了被告方的道歉,还收到了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中的许多人可能都经历过各种形式的推销骚扰。电话和短信轮番轰炸,令人难以忍受。面对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选择默默忍受,最多将骚扰号码加入黑名单,很少有人会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胡先生的成功维权案例告诉我们,当忍耐到达极限时,我们无需再忍,因为法律是我们维护权益的坚强后盾。
推销骚扰是不合法的。虽然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努力推销产品本身无可厚非,比如菜市场小贩的高声吆喝或商店的音乐招徕,这些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是,当推销活动变得过度,如通过短信群发或机器人语音不断侵扰公众的私人生活安宁时,就变成了不合法的骚扰。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私人生活的安宁。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发送商业信息或拨打电话。即使消费者同意接收,经营者也必须提供便捷的取消方式,并在消费者选择取消时立即停止。
回到胡先生的案例,面对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推销,他首先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投诉,要求停止推销并道歉,同时要求赔偿200元。尽管银行承诺停止推销,但仍然发送了多条推销短信,这不仅是不守信用的行为,也证明了其骚扰公众的本质。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未能获得法院支持,这在情理之中。
胡先生成功告赢银行并获得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这不仅是他个人维权的胜利,也是公众维权的胜利。公众长期受到推销骚扰的困扰,胡先生的经历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抗争道路。通过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投诉或起诉,公众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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