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封关百日之际,3月27日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当地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已实施18项税收优惠政策,特殊税制体系初步成型,切实惠及各类市场主体。

18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突出“零关税、低税率、免税消费”三大特色:“零关税”政策包含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加工增值免关税等;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降至15%的“低税率”政策,为市场主体降本;离岛免税、日消品“零关税”等政策,丰富消费选择、提升居民获得感。
今年2月落地的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税制体系。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认定“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超1.15万家,有效保障政策落地。此外,“双15%”所得税延续至2027年底,封关后“零关税”商品将增至约6600个,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未来,海南将分步骤构建适配高水平自贸港的财税制度,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以财税力量助推自贸港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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