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随着电子设备在职场中的广泛应用,从考勤打卡到工作电脑,劳动者的个人信息管理边界日益成为关注焦点。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处置办公设备中的个人数据?劳动者的隐私又该如何保障?近期几起司法案例为相关争议提供了参考。
在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员工文某离职后,公司未提前告知便远程清空了其工作手机。法院认为,手机通常存储通讯录等个人信息,且公司内部政策未禁止此类使用,在无设备丢失或安全受危害等极端情形下直接清空数据,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最终判决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案例中,某公司为证明员工违纪,从其工作电脑中恢复了已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院指出,聊天记录属于员工个人信息,企业未经同意擅自恢复并使用,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原则,因此对该证据不予采纳。
法律人士指出,尽管办公设备归用人单位所有,劳动者在合理限度内存储个人信息(如通讯录、私人照片)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处理员工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仅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或“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等特定场景下,方可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且须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清晰的规章制度,明确设备使用规范与信息处理规则。劳动者也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在工作设备中保存敏感私人信息,如发现权益受损应注意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数字化办公日益普及的今天,平衡企业管理需求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仍需法律、企业与个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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