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配套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实施。本次修订重点围绕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经营权流转规范及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旨在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支撑。

新规明确强调,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自动延长三十年,让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同时,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程序,要求流转必须签订规范合同,并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以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新法强化了土地用途管制。明确规定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必须保护耕地,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对于撂荒耕地的行为,地方政府可采取指导复耕、协调流转等措施进行干预。
在权益保护方面,新规特别注重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明确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侵害。此外,对于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法规也设置了更为清晰的过渡机制,允许其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或依法进行流转,确保其财产权益不因户籍变动而受损。
法律专家表示,此次修订回应了当前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法治方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助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新规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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