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破获一起利用“以租代购”模式实施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一个10人团伙通过非法侵占并转卖租赁车辆获利,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高新区(新市区)某汽车租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通过“以租代购”方式出租的车辆被他人违规抵押变卖,造成重大损失。“以租代购”是一种汽车租赁模式,承租人在租期内按期支付租金,租约期满后可获得车辆所有权。
警方接报后迅速开展调查,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据李某交代,他曾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员工,2021年得知同事周某利用职务便利,私下联系无力继续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以“代偿租金”为名低价收购租赁车辆,随后转卖牟利。明知此举违法,李某仍主动与周某合谋,另有数名公司员工陆续加入,逐步形成一个分工明确的10人犯罪团伙。
为掩盖非法行为,该团伙成员先后辞职,但仍通过原同事获取承租人的信息。他们冒充租赁公司员工,违规收购车辆后伪造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再以低于市场价10%至15%的价格在网络寻找买家出售。
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警方于今年4月至5月陆续将周某等其余9名嫌疑人抓获。经查,2021年至2022年期间,该团伙非法收购并转卖某公司44辆租赁车辆,同时还涉及新疆内外多家租赁公司的132辆车,共计非法获利350万元。
为延缓案发,团伙成员曾安排人员继续为部分车辆支付月租金,以躲避租赁公司自查。案发后,周某等人已退还部分赃款15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及其他地区的案件线索也已通报相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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