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11时许,“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二审休庭,宣布择期宣判。从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被告人田某明在庭审上自辩称“我也是受害者”,并称当年并非故意杀人,被害人刘铭富是被大嫂“推到刀上来的”。
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大嫂赵某某后,因害怕恶行暴露,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于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刑两年,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该案于7月22日上午9时在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参与庭审,田某明自辩称:“我也是受害者”,称当时杀害刘铭富并非故意杀人,是大嫂赵某某将刘铭富推到了他的刀上,还称自己事后到镇派出所投案自首,但派出所没人,此后潜逃20年并未再犯罪。但检方当庭提出证据驳斥他的观点,经法医鉴定,刘铭富的伤口系主动刺伤形成。
据媒体报道,2023年,被害人刘铭富的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刘文华律师说,刑事案件终结后,不会放弃民事诉讼,会继续向赵某某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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