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市民李某夫妇家中饲养的中亚猎狼犬,2024年10月因一场上门绝育手术不幸离世。据悉,夫妇二人通过朋友结识自称某动物医院医生的田某,对方提出可上门实施绝育手术,双方约定费用1000元。术后不久,宠物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死亡。田某当场承认手术操作存在过失并退还费用,口头承诺按市场价赔偿并为狗火化,后却拒绝履行其他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后,李某夫妇诉至法院,索赔财产损失、饲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3万元。
法院审理指出,田某虽辩称狗死于术后5小时,可能因失温或外力导致,但未能提供充足证据佐证。结合双方聊天记录中田某对过错的自认、赔偿协商记录及术后犬只反应等已查明事实,认定涉诉犬只死亡与绝育手术事故存在高度盖然性,田某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李某夫妇作为有饲养经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绝育手术风险,却选择无资质人员在家中手术,自身亦有过错。最终法院酌定田某承担70%责任,主人自行承担30%,判令田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万元。
法官提醒,宠物健康安全关乎饲养人情感与财产利益,手术需选择有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合规机构及持证兽医。上门服务因缺乏专业设备和急救条件,风险较高,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购买名贵宠物时,需保存血统证明、交易凭证等价值证据;发生纠纷注意留存录音、书面承诺等材料,避免口头约定导致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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