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央媒网报道 河北省张家口市法院系统长期关注并着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妥善审理涉老案件传递司法温度。近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五个典型案例,涉及老年人体质认定、居住权保障、财产支配等前沿问题,展现了司法在贯彻《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方面的具体实践。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高龄受害人因事故诱发基础疾病去世。法院明确,老年人个人体质不属于法律过错,不应作为减轻侵权方责任的理由,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避免了“同命不同价”问题,体现了对老年群体人格利益的平等保护。
在再婚老人居住权案件中,法院依据被继承人生前遗嘱,确认其再婚配偶享有合法居住权益。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后,通过判决继承人支付相应租房费用,切实保障了高龄配偶的基本居住需求,实现了物权保障与人情关怀的平衡。
针对单位误发遗属补助引发的纠纷,法院认定老人属善意取得,且补助已用于基本生活,判令无需返还。这一裁判遵循了“所得利益不复存在则免于返还”的法律原则,保障了老人的基本生计,彰显司法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此外,法院在遗产分配案件中,明确要求擅自支配老人大额财产的亲属承担支出合理性的举证责任,维护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因伤害致困、无法获得赔偿的高龄受害人,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协调养老机构监管救助金使用,确保其老有所养。
系列案例的发布,是张家口法院深化“定分止争”司法品牌、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适用法律,在个案中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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